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垃圾清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3-21
发布时间2023-03-21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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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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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垃圾清运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垃圾清运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标段: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垃圾清运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

辽宁铁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徐长斌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辽宁铁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贾振明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浩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辽宁铁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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