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河西区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天津
2023-12-26
发布时间2023-12-26 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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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西区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住建市政审〔****〕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河西区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米,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西起春海路,东至内江路,全长约 *** 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 米,设计车速为**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西起春海路,东至内江路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总长度***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 米,设计车速为**km/h;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沿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自西向东敷设 d****mm雨水管道 *** 米,新建雨水收水井 ** 座,雨水检查井 ** 座等。污水工程:沿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自西向东敷设 d***mm污水管道约 *** 米,新建污水检查井 ** 座等;给水工程:沿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敷设一条DN***mm给水管道***米。直埋闸*具,消火栓* 具等;中水工程:沿芦湖道(春海路-内江路)北侧新建一排 DN***mm 中水管道***米,南侧新建一排DN***mm 中水管道***米,阀门井* 座,蝶阀井*座,排泥井*座等;燃气工程:敷设DN***mm 燃气管道 ***米,阀门井*座等;照明工程:单侧布设 **米高***WLED 单挑臂路灯**套,**米高***wLED单挑臂路灯*套,电缆 *** 米,电线*** 米等;交通设施工程:全线施划交通标线 *** 平方米,新建交通标志牌 * 套,人行隔离护栏 ***米,防撞桶*个。智能交通新建 DN*** 预埋电缆保护管** 米,检查井*个等;绿化工程:行道树种植白蜡 ** 棵,回填种植***.** 立方米。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文件;*、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经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s://www.tjconstruct.cn)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到代理机构地址 获取文件。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湖北路**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俞老师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俞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号*门***(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联系人:俞洋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俞老师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湖北路**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号增*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s://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