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广安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一年(成交供应商分别与各相关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业务。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联合采购,广安市中医医院、广安市精神病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卫生院、广安爱牙仕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广安市人民医院作为采购人(联合采购牵头人)代表相关医疗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保险承保人。包含广安市人民医院在内的以上医疗机构均认可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并以本项目中标(成交)单价金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本次采购仅涉及参与联合采购的医疗机构,保费共计***.**万元,其中: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为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预算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共计***.*万元;未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相关医疗机构预算金额共计**.**万元。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本项目采购公告的预算金额只体现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需要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金额。
名称:广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安市滨河路四段一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