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现变更为:“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原招标公告中*.*条资格要求为:“*、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或单独配置);(*)设计负责人*名,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现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设计负责人*名,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