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业务用房 1680.58 平方米,以及硬化、太阳能路灯、室外电气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地点:江孜县江孜镇,工 期:180日历天。